“动画同盟”(www.CGuni.com)是视觉同盟(www.VisionUnion.com)推出的子品牌,“动画同盟”面向全球华人CG动画创作与应用行业及人群,包括CG动画行业的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制作机构、教育机构及创作人员等,视觉同盟力求将“动画同盟”打造成中国CG动画行业的权威媒体,现向全球征集“动画同盟”的Logo设计方案。
一、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视觉同盟
合作媒体:蓝色理想 闪吧 设计中国 插画中国
媒体支持:火星时代 Arting365 ChinaUI 中国动画网 完美动力 UIRSS 视觉联盟 中国艺术吧 DDC传媒 CGArt 设计之家 中国动画联盟 中国美术联盟 设计?中国 美术联盟
二、参赛作品设计要求
1、参赛作品形式:网站Logo图形设计;
2、大赛主题:
(1)“动画同盟”(www.CGuni.com)Logo设计征集;
(2)“动画同盟”(www.CGuni.com)是“CG动画”行业的权威媒体,而非CG动画制作单位;
(3)Logo最终是面向整个“CG动画”创作与应用行业及人群(CG动画行业的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制作机构、教育机构及创作人员等),而并非面向动画的消费群体(动画片观众);
(4)在Logo设计上要体现“CG动画”行业的专业与权威的特性,弱化娱乐的特性;
(5)本竞赛所指“CG动画”的应用包括以下行业:影视动画(三维动画、二维动画、粘土动画等)、影视特效、电视栏目包装、建筑表现动画、各行业的演示动画、虚拟现实等;
(6)CG的原意:Computer Graphics(计算机图形图像的缩写),uni的原意:union(同盟的缩写);
(7)Logo设计中须包含“动画同盟”字样。
3、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的原创图形作品,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否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组委会不承担相关责任;
4、报名参赛须按要求分别提供图形文件及作品说明。
三、参赛资格
1、设计类相关专业在校学生、在职设计师和设计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2、参赛者需对动画行业有自己的理解,有强烈的设计欲望和丰富的灵感;具有相应的手绘或电脑绘图能力。
四、参赛办法
1、本次大赛采取免费报名及网络提交作品的方式;
2、报名及作品提交地址:视觉同盟网站(//cguni.vudn.com/);
3、所有参赛人员须注册并填写参赛报名表,正式在线提交参赛作品,签署著作权承诺函;
4、作品提交规范:
(1)所有参赛作品须按要求分别上传“展示缩略图”及“展示稿”及相关作品说明;
(2)上传“展示缩略图”的尺寸为120x120(像素),“展示稿”的尺寸为500x500(像素);
(3)上传“展示缩略图”、“展示稿”的样本范例:
“展示缩略图”的尺寸为120x120(像素)
“展示稿”的尺寸为500x500(像素)
(3)上传“展示缩略图”、“展示稿”的文件格式:RGB模式的JPG图形文件,禁止使用CMYK格式的图形文件;
(4)参赛者务必保留高分辨率或矢量格式的“展示稿”的原始设计稿,以便参赛作品入围后向大赛组委会提交,原始设计稿的文件格式只能为以下三种:AI文件格式、CDR文件格式、PSD文件格式(CMYK格式,分辨率300DPI)。
5、参赛作品初审入围后,大赛组委会将以电话及EMAIL形式分别通知入围作品的参赛选手。入围作品的参赛选手在接到入围通知后,须按指定方式和时间上传入围作品的源文件,否则视为主动弃权,放弃最后各项奖项的评选。
五、奖项及奖励设置
评委选择奖:1名,获奖证书及奖金人民币¥1,500元
同盟选择奖:1名,获奖证书及奖金人民币¥1,500元
优胜奖:4名,获奖证书及奖金人民币¥500元
视觉同盟将为获奖者推荐设计方面的工作机会(如获奖者有求职意向),凭能力录用。
六、评委
1、本次大赛的评审过程分为:初审和终审两个环节,因此大赛评委会将由初审评委和终审评委组成;
2、初审由大赛组委会评选进行。
3、终审评委名单如下: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装潢艺术设计系主任 马泉教授
中央美术学院设计学院第七工作室导师 肖勇教授
北京东道设计公司艺术总监、总经理、中国著名设计师 解建军
北京早晨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著名设计师 魏来
七、评选原则
1、Logo在内容上要求体现网站的主题;
2、Logo要求容易记忆、容易识别,具有艺术美感及行业特征。
八、评选流程
1、作品提交视觉同盟网站展示后,由大赛组委会评选,进行初审。
2、通过初审评选出50件入围作品;
3、组委会将以电话及Email的形式通知入围作品的作者,要求入围作品的作者在规定日期内,按指定方式提交参赛作品的源文件。未按要求提交入围作品源文件的参赛者,视为自动弃权;
4、由终审评委对入围作品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本次大赛的各项奖项;
5、本次大赛的评委会拥有对所有获奖作品的最终裁定权。
九、比赛日程
投稿日期:2008年4月16日至2008年5月26日中午12:00(以网站系统时间为准)
初审时间:2008年5月27日至2008年5月30日
初审结果公布时间:2008年6月2日
通知入围作品参赛者提交作品源文件:2008年6月2日至2008年6月8日
终审时间:2008年6月9日至2008年6月15日
最终结果公布时间:2008年6月16日
颁奖时间:2008年6月16日
十、参赛注意事项
1、定义:
若非特别指出,本规则中:组委会指承办“视觉同盟精英动画网Logo设计大赛”的组委会。
参赛者是指报名参加本届设计大赛并按照参赛程序将参赛作品提交大赛组委会的个人。参赛者在报名时应当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失实将会失去其作品获奖机会,并且参赛者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作品是指参赛者创作的Logo图形,不论是否入围,参赛者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享有署名权。
2、参赛须知
(1)参赛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参赛者同意对任何违反前述规定所造成的第三方索赔负全部责任,并保证组委会不受任何损失。
(2)为利于作品评选,大赛期间,参赛者不得再将该作品用于其他赛事,否则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由行为人本人自行承担。
(3)参赛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大赛组委会不接受依法禁止出版、传播或者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作品: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 大赛组委会对参赛者的剽窃、抄袭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一经发现,大赛组委会有权立即取消赛资格,并要求返还奖品或奖金,同时保留对随后可能产生的损害进行追偿的权利。同时,大赛组委会对他人侵犯参赛者权利的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侵权的法律责任概由剽窃、抄袭者本人承担。
(5) 参赛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行保存底稿。
3、知识产权归属
对于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申请权等),组委会与参赛者约定,对于所有参赛作品,组委会享有如下权利,其他知识产权归参赛者本人所有:
(1)组委会享有作品的发表权、展览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有权保持完整作品或部分作品在媒体上宣传、展示之用;
(2)大赛期间,对于评审需要等合理目的,组委会有权对作品进行少量复制;
(3)对于所有获奖作品,视觉同盟(北京先锋视觉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享有包括但不限于参赛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修改权,参赛者享有署名权;
4、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享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争议
对本规则、参赛表格及著作权承诺函产生的任何疑义,大赛组委会保留最终解释权。与本次大赛有关的任何未尽事宜,均由大赛组委会进一步制定规则并进行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6-10-82257138-107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