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二十二届运动会(以下简称第二十二届省运会)将于2010年9月举行,由淄博市人民政府承办。经第二十二届省运会执委会研究决定,会徽、会歌、吉祥物(狐狸造型)图案、主题口号设计征集工作正式启动,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第二十二届省运会会徽、会歌、吉祥物(狐狸造型)图案、主题口号的设计方案征集活动。 
 
  一、应征作品内容 
 
  1、第二十二届省运会会徽 
  2、第二十二届省运会吉祥物(狐狸造型)图案 
  3、第二十二届省运会主题口号 
  4、第二十二届省运会会歌 
 
  二、应征作品创作要求 
 
  1、作品要体现省运会的内涵和全民参与的特点,充分体现齐鲁文化的深厚底蕴、山东淄博独特的人文精神及时代特征。 
  2、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3、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4、应征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历届奥运会、省运会、体育大会和其他赛事的作品,会徽作品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其他任何国家、地区的徽标相同或者近似。 
  5、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三、应征作品设计要求 
 
  (一)会徽 
  1、作品内容要体现“2010.9”、“山东.淄博”、“第22届省运会”等要素。 
  2、作品要内涵丰富,创意出色,构图新颖,色彩明快,具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图案简洁、明了、大方,适合平面宣传的各种用途。设计稿应配一定的文字说明。 
  3、采用彩色图形设计(不得超过4色),具有一定的构成规则,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寓意贴切,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体育韵味,给人以深刻印象。 
  4、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5、设计纸张规格为8开或16开,需附电子文件光盘,文件可为JPG及TIFF文件,清晰度大于300dpi。 
  (二)吉祥物(狐狸造型)图案 
  1、设计内容包括:吉祥物(狐狸造型)图案设计、在不同场合的运用、平面及三维空间的运用。 
  2、内容健康、向上,主题突出,能传达出新颖的艺术形式和青春活跃的气氛。能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格和年龄段人群的普通认同。 
  3、具有较强的市场开发价值,广泛运用于特许产品(T恤、文具、手提袋)到三维动画以及省运会景观等不同领域的需要。 
  (三)主题口号 
  1、简洁明快、响亮有力、易记上口,便于视觉表达,富于情感色彩,能够打动人心。 
  2、口号将面向不同的阶层,使不同文化背景的人都能理解和接受。 
  3、应征作品的文字语言只能使用中文。 
  (四)会歌 
  1、作品应具有高水平的艺术表现力、感染力。 
  2、易记易唱,易流行。 
 
  四、征集范围 
 
  业内外热爱体育运动,支持体育事业,从事或爱好设计创作,并具备相应专业基础与水准者(组织和个人名义不限)均可参加。 
 
  五、应征作品提交方式 
 
  应征组织或个人应在提交征集作品时一并提供以下资料和文件(手写无效)。 
  (一)应征者简介(可以体现获奖情况)、作品创作理念的描述各一份。 
  (二)应征者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应征者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一份。 
  (三)签署《著作权确认书》。 
  (四)会徽:应征作品一式二份,须用黑色底版装饰。吉祥物(狐狸造型)图案:设计方案应提供彩色纸品三套,并提交光盘资料一份。主题口号:应征作品一式二份。会歌:应征作品音像资料一份(卡式磁带或者CD),歌谱(曲谱和歌词的组合)10份,曲谱应以简谱或者五线谱形式提供。 
  (五)请在信封上注明“第二十二届省运会XX作品征集”。 
  (六)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六、评选方式 
 
  评审机构由第二十二届省运会执委会组织各类知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在认真审阅参选方案、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对每类每件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终评结果报第二十二届省运会组委会最后审定通过并公布。评选过程将请公证部门进行全程公证。 
 
  七、奖励办法 
 
  (一)会徽:最终入围的5件作品的创作组织或个人将各获得3000元人民币及证书1份,经评审确定为第二十二届省运会会徽的作品,其创作组织或个人将另获奖金人民币10000元(不重复计算入围奖)及证书1份。吉祥物(狐狸造型)图案:最终入围的5件作品的创作组织或个人将各获得3000元人民币及证书1份,经评审确定为第二十二届省运会吉祥物图案的作品,其创作组织或个人将另获奖金人民币10000元(不重复计算入围奖)及证书1份。主题口号:从所有应征作品中确定10件入围作品,每件入围作品的应征者将获得500元人民币及证书1份。如最终被确定为第二十二届省运会主题口号的,将获得3000元人民币(不重复计算入围奖)及证书1份。会歌:从所有应征作品中确定10首入围作品,每件作品获奖金3000元人民币。经评审确定为第二十二届省运会会歌的作品,其创作组织或个人将另获奖金人民币20000元(不重复计算入围奖)及证书1份。 
  (二)应征单位及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三)获奖者需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自行纳税。 
 
  八、截止日期、评选结果公布与联系方式 
 
  (一)截止日期 
  主题口号、会徽、吉祥物(狐狸造型)图案应征作品须在2009年7月30日之前,会歌应征作品须在2009年8月30日之前送达或邮寄至第二十二届省运会执委会办公室(以邮戳为准)。 
  (二)评选结果公布 
  于2009年9月19日公布评选结果。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中心路82号 
  邮政编码:255026 
  联系电话:0533―2180704 
  电子邮箱:zbqyzhc@163.com 
  联系人:董云娟 
 
  九、应征作品的权属 
 
  被评审确定为第二十二届省运会的获奖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识产权归第二十二届省运会组委会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第二十二届省运会组委会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第二十二届省运会执委会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届时,除获奖奖金外,不再支付给创作者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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