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兴安旅游宣传主题口号旅游形象标识和旅游推介词的启事
文章描述:为树立兴安旅游新形象,推进旅游产业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兴安旅游宣传口号、旅游形象标识和旅游推介词。
一、征集背景
兴安县位于广西东北部,地处“湘桂走廊”要冲,古为“粤楚咽喉”之地,是漓江、湘江的发源
为树立兴安旅游新形象,推进旅游产业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兴安旅游宣传口号、旅游形象标识和旅游推介词。
一、征集背景
兴安县位于广西东北部,地处“湘桂走廊”要冲,古为“粤楚咽喉”之地,是漓江、湘江的发源地,是连接湘江漓水的咽喉要害,两次改写中国历史的神奇土地,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运河――灵渠的所在地,自古以来即是楚越文化交汇之区,是历史上广西境内最早列入中央政府统一建制的县份之一,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城。湘桂铁路和国道322线一级公路斜贯全境,县城距“山水甲天下”的桂林市区57公里。现辖六镇(兴安镇、界首镇、溶江镇、湘漓镇、高尚镇、严关镇)四乡(华江瑶族乡、崔家乡、漠川乡、白石乡),面积2348平方公里,人口37.8万。近几年来荣获 “中国十大魅力名镇”、“中国最美的小城”、“中国创意农业葡萄养生之都”、“广西优秀旅游县”等称号。
兴安旅游资源丰富,是大桂林旅游圈的次中心,是“桂林的后花园”,是“历史文化游、红色旅游、生态游、休闲度假游”的胜地,主要旅游景点有灵渠、水街、乐满地休闲世界、猫儿山国家森林公园、超然派度假山庄、忘忧谷、红军长征突破湘江烈士纪念碑园、秦家大院古村、湘江源等。
二、征集作品的要求和标准
(一)旅游宣传口号
1、充分反映兴安旅游的整体形象、资源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有较强的感召力。
2、主题突出,创意新颖,独特性强,文字精炼,通俗易懂,琅琅上口,富有美感,表意独特。文字数一般在12字左右。
3、应提供书面文稿一式两份和电子样稿一份。可附注创意和构想的文字说明。
(二)旅游形象标识
1、充分体现兴安城市风格、旅游特征,创意独特,标识性、艺术性、观赏性强。
2、构图新颖,简洁清晰。
3、须有设计和创意文字说明。提供书面稿件一式三份,其中彩色图案一份,黑白图案一份。均按A4纸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同时递交电子文本。
(三)旅游推介词
1、充分体现兴安城市特点、历史文化内涵,突出兴安的旅游特色,具有较强感染力和宣传效果。
2、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文字精炼优美,具有独创性。
3、内容一般在500字左右,应征作品应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提交纸质文稿两份和电子样稿一份。
三、征集时间和方式
(一)时间
2010年9月26日―10月26日
(二)方式
1、邮寄(请注明“征稿”字样):
地址:兴安县文化旅游局(兴安县兴桂路1号,邮编:541300)
2、电子邮件投稿地址:xawl467@163.com
3、联系电话:0773―6222467 6217807 13877368958传真:0773―6217962
联系人:罗基富
四、奖项设置
(一)旅游宣传口号
一等奖(采用)1个,奖金4000元;二等奖2个,各奖1000元;三等奖3个,各奖500元;入围奖5名,赠送乐满地、灵渠、猫儿山、红军突破湘江烈士碑园门票各1张。
(二)旅游形象标识
一等奖(采用)1个,奖金6000元;二等奖2个,各奖1500元;三等奖3个,各奖500元;入围奖5名,赠送乐满地、灵渠、猫儿山、红军突破湘江烈士碑园门票各1张。
(三)旅游推介词
一等奖(采用)1个,奖金8000元;二等奖2个,各奖2000元;三等奖3个,各奖500元;入围奖5名,赠送乐满地、灵渠、猫儿山、红军突破湘江烈士碑园门票各1张。 (以上奖金为税前金额,个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以上三项,如无一等奖入选,则空缺)
五、评选方式
将邀请有关专家与业内人士成立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2010年11月上旬将在《兴安资讯》、桂林灵渠旅游网、中国灵渠网等媒体和网站上公布评选结果。
六、注意事项
1、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凡获奖应征作品,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发表权,凡投稿人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说明内容。
2、凡获奖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投稿人享有完全著作权,无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因作品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主办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对获奖和征集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
4、投稿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准(依投寄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先后次序)。
5、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所投稿件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兴安县文化旅游局。
兴安县旅游工作领导小组
文章描述:为树立兴安旅游新形象,推进旅游产业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兴安旅游宣传口号、旅游形象标识和旅游推介词。
一、征集背景
兴安县位于广西东北部,地处“湘桂走廊”要冲,古为“粤楚咽喉”之地,是漓江、湘江的发源
为树立兴安旅游新形象,推进旅游产业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兴安旅游宣传口号、旅游形象标识和旅游推介词。
一、征集背景
兴安县位于广西东北部,地处“湘桂走廊”要冲,古为“粤楚咽喉”之地,是漓江、湘江的发源地,是连接湘江漓水的咽喉要害,两次改写中国历史的神奇土地,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运河――灵渠的所在地,自古以来即是楚越文化交汇之区,是历史上广西境内最早列入中央政府统一建制的县份之一,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城。湘桂铁路和国道322线一级公路斜贯全境,县城距“山水甲天下”的桂林市区57公里。现辖六镇(兴安镇、界首镇、溶江镇、湘漓镇、高尚镇、严关镇)四乡(华江瑶族乡、崔家乡、漠川乡、白石乡),面积2348平方公里,人口37.8万。近几年来荣获 “中国十大魅力名镇”、“中国最美的小城”、“中国创意农业葡萄养生之都”、“广西优秀旅游县”等称号。
兴安旅游资源丰富,是大桂林旅游圈的次中心,是“桂林的后花园”,是“历史文化游、红色旅游、生态游、休闲度假游”的胜地,主要旅游景点有灵渠、水街、乐满地休闲世界、猫儿山国家森林公园、超然派度假山庄、忘忧谷、红军长征突破湘江烈士纪念碑园、秦家大院古村、湘江源等。
二、征集作品的要求和标准
(一)旅游宣传口号
1、充分反映兴安旅游的整体形象、资源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有较强的感召力。
2、主题突出,创意新颖,独特性强,文字精炼,通俗易懂,琅琅上口,富有美感,表意独特。文字数一般在12字左右。
3、应提供书面文稿一式两份和电子样稿一份。可附注创意和构想的文字说明。
(二)旅游形象标识
1、充分体现兴安城市风格、旅游特征,创意独特,标识性、艺术性、观赏性强。
2、构图新颖,简洁清晰。
3、须有设计和创意文字说明。提供书面稿件一式三份,其中彩色图案一份,黑白图案一份。均按A4纸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同时递交电子文本。
(三)旅游推介词
1、充分体现兴安城市特点、历史文化内涵,突出兴安的旅游特色,具有较强感染力和宣传效果。
2、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文字精炼优美,具有独创性。
3、内容一般在500字左右,应征作品应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提交纸质文稿两份和电子样稿一份。
三、征集时间和方式
(一)时间
2010年9月26日―10月26日
(二)方式
1、邮寄(请注明“征稿”字样):
地址:兴安县文化旅游局(兴安县兴桂路1号,邮编:541300)
2、电子邮件投稿地址:xawl467@163.com
3、联系电话:0773―6222467 6217807 13877368958传真:0773―6217962
联系人:罗基富
四、奖项设置
(一)旅游宣传口号
一等奖(采用)1个,奖金4000元;二等奖2个,各奖1000元;三等奖3个,各奖500元;入围奖5名,赠送乐满地、灵渠、猫儿山、红军突破湘江烈士碑园门票各1张。
(二)旅游形象标识
一等奖(采用)1个,奖金6000元;二等奖2个,各奖1500元;三等奖3个,各奖500元;入围奖5名,赠送乐满地、灵渠、猫儿山、红军突破湘江烈士碑园门票各1张。
(三)旅游推介词
一等奖(采用)1个,奖金8000元;二等奖2个,各奖2000元;三等奖3个,各奖500元;入围奖5名,赠送乐满地、灵渠、猫儿山、红军突破湘江烈士碑园门票各1张。 (以上奖金为税前金额,个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以上三项,如无一等奖入选,则空缺)
五、评选方式
将邀请有关专家与业内人士成立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2010年11月上旬将在《兴安资讯》、桂林灵渠旅游网、中国灵渠网等媒体和网站上公布评选结果。
六、注意事项
1、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凡获奖应征作品,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发表权,凡投稿人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说明内容。
2、凡获奖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投稿人享有完全著作权,无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因作品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主办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对获奖和征集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
4、投稿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准(依投寄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先后次序)。
5、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所投稿件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兴安县文化旅游局。
兴安县旅游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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