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彰显黄冈旅游特色,突出黄冈旅游主题,提升黄冈旅游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提高黄冈和黄冈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黄冈市旅游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旅游形象标识,具体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黄冈旅游形象标识(含标准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彩及标准组合)
二、设计要求
1、主题鲜明、内涵丰富,构思新颖,色彩明快,富于美感,设计力求创新,应充分突出黄冈红色、生态和人文旅游资源特色。
2、简洁大方,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具备鲜明的象征意义和艺术特色,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
3、通用性强,易于制作,广泛适用于各种媒体、各种材料及各种用品的制作。
三、应征要求
1、投稿人应提供书面稿件一式三份,彩色图形设计,不超过5色,A4纸规格;同时提供电子稿,格式为JPG,不低于600×800像素,大小≤5M。应征作品要求附上设计说明和韵意。
2、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投稿人须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3、投稿人身份说明(指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等)不得在设计图稿中出现,必须独立用一张A4纸书面说明,同时递交黄冈市旅游局。
4、应征作品是应征者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和未发表作品。
5、应征作品不得与任何公开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者类似,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的知识产权。应征者对其提交的应征作品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6、参选作品一经入选,其版权、使用权和修改权归黄冈市旅游局所有。
四、评选方法
1.黄冈市旅游局邀请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初选,评出入选作品5个,优秀作品10个。
2.入选作品在媒体公布,并通过黄冈旅游网、移动短信等方式进行投票。
3.黄冈市旅游局结合评审委员会评选和网络投票,最终确定选用奖、入选奖、优秀作品奖。评选结果将于2012年5月底公布。
五、奖励办法
选用奖1名,奖励1万元人民币。
入选奖4名,各奖励2000元人民币。
优秀作品奖10名,各奖励价值200元纪念品。
黄冈市旅游局对获奖者颁发证书。
六、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5月25日(应征作品以邮戳或电子邮件收到日期为准,征集截止时间后,送达作品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七、投稿方式
方式一:来信请寄:黄冈市旅游局(黄冈市黄州区阮家凉亭7号),邮编:438000。信封正面请注明“黄冈市旅游形象标识征集”字样。
方式二:电子邮件请发送至13397078@qq.com(在主题上注明“黄冈市城市旅游形象徽标征集”)。
稿件请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八、特别声明
1、黄冈市情、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旅游资源情况请查询黄冈旅游网(网址:www.hglyj.gov.cn).
2、因邮寄延误、丢失、误寄等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应征作品应为作者本人原创未发表作品,如涉及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负责。
4、所有作者按本公告创作并交付作品的,视为同意本公告特别声明之事项,一旦获奖后其作品的各项权利归主办方,投稿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其它任何地方使用。。
5、奖金个人所得税由获奖作者自理。
6、本次征集评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黄冈市旅游局所有。
热情欢迎海内外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征集活动。
联系人:童 壁 联系电话:0713―8672580 传真:0713―8617257
黄冈市旅游局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