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届亚运会将于2010年11月11日至26日在广州举行,这是我国举办2008年奥运会之后承办的又一大型综合性国际体育盛会,举国关注,举世瞩目。经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批准,现向海内外广泛征集本届亚运会会徽。
一、应征作品内容
第16届亚运会会徽。
二、应征作品创作要求
(一)作品要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竞技体育的韵味,力求反映亚运会的内涵和体育竞技的特点,充分体现顽强拼搏、勇于竞争的奥林匹克体育精神,充分反映亚洲人民求团结,求和平,求发展的时代要求,充分展现中国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岭南独特的人文精神,充分体现中国特色、广东风格、广州风采的基本要求。
(二)作品要内涵丰富,创意出色,构图新颖,色彩明快,富有美感、动感和时代感,具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图案简洁、明了、大方,适合平面宣传的各种用途。设计稿应配一定的文字说明。
(三)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三、应征作品设计要求
(一)采用彩色图形设计,最多不超过4色。具有一定的构成规则,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寓意贴切,给人以深刻印象。
(二)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三)必须是彩色原稿件,并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四)设计纸张规格为正度8开或16开。
四、应征作品注意事项
(一)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二)应征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历届奥运会、亚运会和重大国内外赛事的会徽,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其他任何国家、地区的徽标相同或者近似。
(三)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四)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五)应征作品必须把①亚奥理事会会徽中的核心要素--灿烂的太阳(具体样式可登陆亚奥理事会官方网站www.ocasia.org浏览)、②第十六届亚运会的英文表达―16TH ASIAN GAMES(可根据设计稿的实际情况采用小写的形式)、③举办城市广州的汉语拼音―GUANGZHOU(可根据设计稿的实际情况采用小写的形式)、④举办年份的阿拉伯数字―2010、⑤专为本届亚运会设计的图案等有机融合到所创作的会徽中去。
五、征集范围
海内外热爱体育运动,支持体育事业,从事或爱好设计创作,并具备相应专业基础与水准者(组织和个人名义不限)均可参加。
六、应征作品提交方式
应征组织或个人应在提交征集作品时一并提供以下资料和文件(手写无效)。
(一)应征人简介(包括获奖情况)、作品创作理念的描述各一份。
(二)应征人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应征人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一份。
(三)签署《著作权确认书》。可在中国奥委会网站(www.olympic.cn)、中国广州网站(www.guangzhou.gov.cn)、中国广州政府网站(www.gz.gov.cn)和大洋网站(www.dayoo.com)上下载确认书。
(四)应征作品一式二份,须用黑色底版装饰。
(五)请在信封上注明“第16届亚运会会徽作品征集”。
(六)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七、评选方式
评审机构由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组织各类知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在认真审阅参选方案、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对每件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终评结果报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最后审定通过并公布。评选过程将请公证部门进行全程公证。
八、奖励办法
(一)最终入围的10件作品的创作组织或个人将各获得奖金人民币1万元及证书1份。经评审确定为第16届亚运会会徽的作品,其创作组织或个人将另获奖金人民币10万元及证书1份。
(二)应征单位及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三)获奖者需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自行纳税。
九、应征作品的权属
被评审确定为第16届亚运会会徽的获奖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识产权归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届时,除获奖奖金外,不再支付给创作者任何费用。
十、截止日期、评选结果公布与联系方式
应征作品须在2006年8月15日之前送达或邮寄至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以邮戳为准),评选结果将于2006年9月份公布。
邮寄地址:广州市法政路30号大院5号楼509室
邮编:510045
电话:(8620)83105596
联系人:鲍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