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为更好地发挥国有资产的综合效益,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本中心标识设计稿件。
一、标识拟含要素和设计要求
(一)要素
奥林匹克精神――体现“和平、友谊、进步”、“更高、更快、更强”、“参与比取胜更重要”、“平等、公平”等。
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英文缩写(NOSC)――便于识别、易使印象深刻。
(二)要求
1、总体做到庄重、简捷、含意清楚、创意新颖。
2、标识设计尺寸
(1).原大
(2).两倍放大稿 210mm×297mm(A4复印纸尺寸)左右分列:
3、设定标准颜色;
4、稿件提交方式:采用当面递交设计稿件的方式,一式两份。同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进行登记。
5、提交作品必须是原创,无涉嫌抄袭与仿冒。
6、交稿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12日16时。
交稿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号综合训练馆304室。
单位: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办公室
咨询电话:84375021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评审小组。
(二)本次活动聘请炜衡律师事务所杨黎明律师为法律顾问。
三、评审办法
(一)对投稿的稿件设立三等奖10名、二等奖5名、一等奖1名。
(二)酬金:
1.对获得三等奖的稿件,每件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奖金;
2.对获得二等奖的稿件,每件给予1800元的一次性奖金;
3.对获得一等奖的设计稿件,将一次性支付80000元酬金。
本次获奖标识知识产权由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独家享有。
二○○七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