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为更好地发挥国有资产的综合效益,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本中心标识设计稿件。

一、标识拟含要素和设计要求

(一)要素

奥林匹克精神――体现“和平、友谊、进步”、“更高、更快、更强”、“参与比取胜更重要”、“平等、公平”等。

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英文缩写(NOSC)――便于识别、易使印象深刻。

(二)要求

1、总体做到庄重、简捷、含意清楚、创意新颖。

2、标识设计尺寸

(1).原大

(2).两倍放大稿 210mm×297mm(A4复印纸尺寸)左右分列:

3、设定标准颜色;

4、稿件提交方式:采用当面递交设计稿件的方式,一式两份。同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进行登记。

5、提交作品必须是原创,无涉嫌抄袭与仿冒。

6、交稿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12日16时。

交稿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号综合训练馆304室。

单位: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办公室

咨询电话:84375021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评审小组。

(二)本次活动聘请炜衡律师事务所杨黎明律师为法律顾问。

三、评审办法

(一)对投稿的稿件设立三等奖10名、二等奖5名、一等奖1名。

(二)酬金:

1.对获得三等奖的稿件,每件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奖金;

2.对获得二等奖的稿件,每件给予1800元的一次性奖金;

3.对获得一等奖的设计稿件,将一次性支付80000元酬金。

本次获奖标识知识产权由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独家享有。


二○○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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